一、负责局机关科室的行政工作及各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管理。
二、负责全局文稿的起草、审核、印发工作。
三、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公文批转、收发处理工作及机关印章、档案资料的管理。
四、负责接待来访、处理信访,办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建议或提案的督办协调工作。
五、负责局机关科室、事业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的计划制定,对各部门责任目标的落实、检查、考核、总结、评比实行调控与督查。
六、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、办公设备(办公用品)购置、管理与分配使用及行政后勤管理,安全保卫、公务接待工作。
七、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、民政工作信息化的规划与管理、民政宣传信息工作及民政报刊征订工作。
八、负责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及执法监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政务公开、规范服务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。
十、负责全局车辆的宏观管理,做好后勤保障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