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负责拟定双拥工作规划,检查、督促双拥工作规划的落实,组织开展国防教育。
二、负责对全区各系统和驻塘部队双拥工作的指导和百分考核验收工作。
三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部队解决战备、训练、值勤和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实际困难,协调和组织开展智力科技拥军活动。
四、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,参与完成地方的抢险救灾,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等任务,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帮助驻地城市建设。
五、负责协调部队随军家属和子女的安置。
六、承担区“双拥”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
七、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